首页 频道领导 新闻采访部 新闻编播部 综艺节目部 广告部 本网动态 频道简介 广告推介 节目时间
当前位置:首页>> 本市新闻—第22590篇文章>>正文
博山查处一起违法使用氢氧化钠案
2008-6-25 15:02:00 本台记者 王守鹏

博山查处一起违法使用氢氧化钠案

本台记者守鹏、通讯员丁伟报道:

    近日,博山一家化工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,贪图便宜,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了一批未取得生产许可证而生产的片碱,被博山质监分局执法人员一举查获。

     为严厉查处质量违法行为,执法人员对该公司尚未使用的两顿片碱进行了封存扣押,责令该公司停止使用无证产品。据了解,片碱是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,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》明确规定,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单位、个人和其他组织不得擅自生产,在经营活动中不得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的产品,否则,将受到依法查处。

【关键词:质监】【王守鹏 编辑】
 相关新闻
  • 食品追溯 确保安全放心 [2008-6-26]
  • 我市6300多辆出租车计价器通过体检 [2008-6-20]
  • 油价上涨 公平计量 [2008-6-20]
  • 桓台县质监局查处一无证经营铝合金型材案 [2008-6-18]
  • 博山质监查处一起无证生产农用潜水泵案 [2008-6-14]
  • 连线:山东省环境监测应急分队进入北川进行水质监测 [2008-6-6]
  • 省质监局丛大鸣局长到淄博对抗震救灾物资质量督导检查 [2008-5-26]
  • 博山质监严查学生用品和儿童玩具 [2008-5-22]
  • 桓台县质监局查获一批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预包装食品 [2008-5-5]
  • 市质监局全力保障奥运旅游期间特种设备安全 [2008-4-28]
  •  淄博新闻广播版权与免责声明   虚假新闻举报电话:0533—6212043


    ① 凡本网注明“稿件来源:淄博新闻广播或淄博广播网”的所有文字、图片和音频、视频稿件,版权均属淄博新闻广播或淄博广播网所有,任何媒体、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、链接、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。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、网站,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“稿件来源:淄博新闻广播或淄博广播网”,违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。 ② 凡本网注明“来源:XXX(非淄博广播网)”的作品,均转载自其它媒体,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
    ③ 如因作品内容、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,请在30日内进行。
    ※ 联系方式: 电话:0533--6212351

    top
    blank Copyright All Rights Reserved. ? 2007-2010 www.zbradio.com/1143 版权所有:淄博广播网
    淄博新闻广播网由淄博人民广播电台和淄博时空联办 设计制作:张铭 Email:zbzhangming@163.com
    地址:山东淄博张店华光路广电大厦17F 邮编:255008
    鲁ICP备05045309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