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> 本市新闻 > 正文  

简讯:淄川区发放残疾军人护理费


本台记者 李娜 2007-9-18 16:12:00

近日,淄川区民政局根据新施行的《军人抚恤优待条例》,为全区特、一等残疾军人发放护理费12万元,发放标准为特等残疾军人每人每月500元,一等每人每月400元。(李娜)

简讯:淄川区发放残疾军人护理费 - 淄博广播网 http://www.zbradio.com
【李娜 编辑】
 【评论】【 】【关闭
相关链接

  • 他们是时代的楷模 [2007-9-19]
  • 我市道德模范受表彰 [2007-9-19]
  • 简讯:临淄区民政局结合作风效能建设开展“捐闲置物品、送寒门学子”主题实践活动 [2007-9-18]
  • 感谢市民声音 [2007-9-12]
  • 公安局为残疾人上门服务 [2007-9-12]
  • 房屋合同面积和产权面积可以有误差 [2007-9-12]
  • 服兵役的咨询 [2007-9-11]
  • 管道碰了头 煤气没法通 [2007-9-11]
  • 退回补课费 [2007-9-11]
  • 泉龙村垃圾 [2007-9-11]

  • 热 点 专 题

    各 项 服 务